一、预申请范围
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可以加强精准帮扶力度,提高现场受理效率,大大缓解受理高峰期我中心的工作压力。对于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不限于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符合《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纳入预申请范围,做到“应贷尽贷”。
二、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各高中学校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申办流程、贷款发放和还款方式。同时,应对学生开展一次诚信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做好最新政策宣传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要求,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要求,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2020年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各学校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知晓上述文件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用途、还本宽限期、期限、利率等优惠政策,做到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白银市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