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省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立足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以年报为抓手,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大力宣传发动和引导规范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年报公示,及时、真实向公众披露财务、经营信息。全市2022年度年报企业应报27480户,实报25989户,年报率94.57%;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2400户,实报2040户,年报率85%;个体工商户应报102924户,实报81271户,年报率78.96%。
二是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精准监管效能。
通过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风险分析系统,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嵌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实施差异化监管。截至9月底,全市低风险企业17684户,占比58%;一般风险企业8185户,占比27%;较高风险企业3520户,占比12%;高风险企业1067户,占比3%。
三是推进联合激励惩戒机制,改善信用环境。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数据库,对未按时年报及抽查中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失联等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今年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491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6户。依法对上述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禁入。另外,依法归集各类经营主体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四是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对自我纠错,符合修复法定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规避失信风险。今年以来,全市引导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72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