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了《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全年共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7件,罚没金额21.63亿元。其中,行业协会组织达成垄断协议,被查处占比最多,这从一个侧面凸显了当前部分行业协会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组织会员企业从事垄断行为的问题。
行业协会是由同行业经济组织和个人组成,行使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职能的各种协会、学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法人,具备与政府沟通、组织资讯交流、公布行业标准等功能,在监督并鼓励本行业依法依规参与竞争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迅速,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从事垄断协议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分析过去几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不难发现,每年都有行业协会因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而被处罚的案例,有的行业协会甚至是垄断协议的“牵头人”,通过组织具有一定竞争关系的企业达成固定价格协议、限定数量协议、分割市场协议与联合抵制交易协议等来限制、排除竞争。
与经营者实施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相比,行业协会的垄断行为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更为严重。由于我国行业协会的设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内往往只有一个协会,这就意味着某地的同业经营者基本都是同一行业协会的成员。行业协会在某个地方的行业领域中具有很大的权威和影响力,在有些行业领域,行业协会甚至承担了该行业内准入核准、标准制定及监督实施等公共职能,因此,其对行业内经营者的约束力,其行为对市场竞争结构的影响力都非常大。由此可见,行业协会非常容易组织多家会员企业进行一致行动,对于其通过的决议、安排或倡议,比经营者之间一般的限制、排除竞争协议执行起来更彻底,也更有效率,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危害无疑更大。
同时,从近年来查处的行业协会垄断行为看,多集中于建材、水泥、保险、旅游与汽车等关系民生福祉的行业。如今年《报告》披露的涉及行业协会的案件中,建材领域4件、液化气领域2件、保险领域2件、医药领域2件。这不仅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而且会极大增加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各企业的联合体,其首要定位是做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引导行业内部的自律行为,促进成员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强化行业协会的定位和职能,使行业协会在反垄断工作中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发挥积极作用,去年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行业协会组织明确列举出禁止横向、纵向垄断协议行为。今年1月印发的《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详细规定了行业协会在反垄断合规建设、风险识别与控制、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措施,为行业协会提供行为守则和操作指南。这一方面彰显了国家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与合规发展的态度,同时也将有助于行业协会更好地履行反垄断法规定的责任。
维护公平竞争,行业协会要有更多善为。首先,应严格遵守反垄断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反垄断合规政策、设立合规部门、开展合规培训等,以防范和识别潜在的反垄断风险。其次,要不断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接受社会监督。最后,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建设,不断自我完善和创新,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的互动,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者系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